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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等四类产品进出口需法检

创建时间:2015-07-04 22:00:33}  |  浏览量:...
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,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等四类产品从下月起调入进出口法检目录。

 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关于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,自2015年2月1日起,将9401809091(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)实施进/出口商品法定检验;将8433592000(棉花采摘机)、8708709100(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)、9019200000(臭氧治疗器,氧气治疗器等器具)实施进口商品法定检验。

 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,自2月1日起,有进出口或经营上述四类产品的,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,确保产品顺利通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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